三十九.幻想法庭 6(1/ 2)
确实是十分独特的证据。画面首先被杂草覆盖,色彩也与先前显出的不同。
忽而,画面剧烈地晃动起来,停留在一个人身上。
他有着黑发黑眸,将近八岁的年纪。他正对着花园里的草丛自言自语。
他说,“神明大人,今天您给我讲什么故事?”
祭司着急地张口,渎神者才不会给予他辩驳的机会。他们都被暂时赋予了窥探真实的权力,所以渎神者相当清楚,祭司用来辩驳的话语。
“对方呈上的数据与先前所呈的并非同一个世界,而是相似的另一个世界。”
怎么可能让它说出来,怎么可能让它逃走。
自己之前退让的所有推理,不全是为了将祭司锁在牢里吗?
所以渎神者说了,“我们所驳斥的均为同一世界,即为存在神迹的世界!”
神迹并非时刻显现。事实上,同一个人身上最多会发生一次神迹。而那一次,即是那个人千万个可能中的唯一一次。
祭司抬头向法官求证,死神并未开口。也就是说,渎神者并没有说谎。
也就是说,厄运之子与神明对话的场景与花园中小虫眼里所见之景,是同一时刻,同一处。
为什么?
这不是矛盾吗?
红光自祭司眼里退去,理智重新回归身体。它咬住下唇,愤怒令它失去了思考能力,愤怒令它掉入了渎神者的陷阱。
同样拥有窥视能力的祭司,自然也知晓无名之虫的眼中之景。所以,它将其藏起来了。不打算提出,也不打算提及,想将那只看见一人的证据藏入真实的黑暗处。
但是,渎神者不会放过。它绝不会放过真实。它提出了各种漏洞百出、甚至无理取闹的推理,便是为了揭晓真相的这一刻!
庭中的哭声不知不觉停下了。孩童怔怔地看着水镜。
月色下,花丛前,自言自语的孩子看上去多么寂寞。他的脸上带着微笑,那是别人从未见过的笑容。他幸福地向着眼前之人诉说着,祈求着,忏悔着。
但是……
哪里有人?
那里明明都没有!
他只是、在对着空气、在自言自语罢了!
“需知!被法庭受理的证据全部为真实。”祭司说道,“你确实在花园里与神明进行了交流。”
“哎,确实。那份证据同样被法庭受理了。”渎神者血红的流光于眼中流转。
祭司明白渎神者想说什么,正因它明白,才焦急阻止。
“住、住手……我承认!此案是人类犯下的罪行。”
渎神者对它露出讽刺一笑,若是自一开始承认,便无需开庭。若是努力到最后,便也称得上信仰虔诚。但是,祭司却在真相即将揭晓前认输了,那便是既无虔诚也无尊严的伪善。
渎神者才不会让它认输。战斗就是要将对手狠狠踩入泥底,在其后脑勺上又碾又踩,最后再放把火烧的尸骨都不剩。
渎神者早已猜到祭司会在此时投降,正因它十分清楚,才更觉恶心、想吐。
要么不杀,要杀就彻彻底底地杀,插入一半的剑因同情又拔出,啊啊,多么虚伪,多么恶心,神,不就是如此吗?剑伤还留在体内的人类匍匐于地,对着神感激涕零。
这就是信仰。
所以才讨厌,所以才厌恶,所以自己才会站在这个法庭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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